理想的「巴中之家」

阮衍章

據說母校發源地雅加達的同窗兄弟已備有一棟由熱心校友免費提供、長期借用的大廈作會址,萬事具備,成立在即,我高興之餘,鬥膽提出心目中理想的「巴中之家」構想,借此同諸位學友共同切磋。

我常在拙文中提及巴中校友會時常親暱稱之為「巴中之家」,是因為我跟廣大校友一樣,抱著懷舊的情愫,想與熱愛母校的同窗同門的舊好,保持永恆的情誼,攜手共進;讓游離的個體聚合而成大集體,凝結成塊,擰成一股扯不斷的粗繩。

在「巴中之家」裡,無論歲長年少,彼此兄弟姊妹稱呼,並不存在封建式的家長;我們不是一家大公司,自然就沒有老闆,更沒有高高在上的當官兒的。兄弟姊妹不必看老闆的臉色行事,不必掂量他的口袋寫文章,不必聽命於一人發號司令。那麼,好多事請就可避免:不會動輒挨訓斥,任意遭廢黜;寵幸者上遊艇,異己者上報刊。在大家庭中,大家和樂融融、親密無間,見不到傳真的匿名信、散發的小字報、郵寄的律師問罪函等等。

既然均是師長師弟、學姊學妹,彼此平起平坐、相見如賓,無須論資排輩、不分身家高低。一會之長是工作的需要,為「巴中之家」服務的公僕,他的產生是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推舉的,由德高望重的學長擔任,表明是眾望所歸之選。「巴中之家」成員並非他一人所生養、所僱佣,當然就不存在所謂「家長」、自命「老闆」、連任「終生」之說。

自然,群龍不可無首,一旦推舉出一長,大家必共擁護之,任期內不可對他不敬。然而,此「首」並非帶頭離開會場之首,不允許另立中心,長期不與會,營造勢不兩立的分裂狀態。一會之長應以身作則,自覺如期召開會議,每會必錄,尊重民意,執行家庭會的決議。任期屆滿,當必改選換屆。這並不意味著:舊的不行、觸犯天條,新的萬能、永遠正確;純屬正常的新陳代謝、吐故納新,以期使「巴中之家」軀體永保青春活力。

歷史的現實是母校學子散居五湖四海,甚或各選不同國籍,但是並不妨礙我們這個「巴中之家」的建設,不影響家庭成員彼此間的關係,動搖不了「一家親」

的根基。香港巴中校友會成立之初,命名中之括弧「香港」,本來預留給各地校友會填上「北京」、「上海」、「廣州」、「福州」、「雅加達」、「奧克蘭」等等,一地校友群體組合創立一個分會,正如世界大家庭一樣,各自為政,卻因「巴中」的關係,又都是一家人。反對搞「山頭主義」,割據稱霸,一山凌駕一山的作法。

並非誓不兩立的派系,也就不存在「談判」一說、「干涉」之虞。

    國有國法,家有家法。章程就是法,大家應有言在先,約法三章,一言一行依法辦事。最怕把章程裝門面、當兒戲,更怕「法盲」掛嘴邊、專門恐嚇下邊,貪名枉法、無法無天。如果闔家團圓,一如我所憧憬的「巴中之家」,本該沒事,十個指頭有長短,何況一大家子,怎會沒分歧?有意見、起紛爭都不礙事,引導坐下協商,求得一致;不然求同存異可也,避免罵戰對撼,傷感情。反對往人家臉上抹黑;更反對視友為敵,非置友死地而不快;反對為滿足私己臉面而不顧全大局、罔顧家門名聲。

然而,事勢難料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卻不可無。要密注意:「家變」往往會從「財庫」和「喉舌」打開缺口,把守此兩關是至關重要,萬不可掉以輕心。「財庫」別設在一人的口袋裡,「喉舌」別讓人掐住脖子唱頌歌。主張「群言堂」,不要「一言堂」。家庭一員都有權說話,有義務關心自己家園的安危興衰。

    理事會倒無須精兵簡政,大家都是義務奉獻,人多有利聯絡校友各個層面,不易受少數人控制。「公僕」們應該懂得章程的「紅綠燈」,明確自己的權限:哪些該批?由誰批?哪些該徵詢民意?這些都是理事會的職權範圍。一般常識:一個社團,本該有錢出錢,有力出力。如果有錢不願出錢,有力不讓出力,錢再多也會坐吃山空。

    以上只是我私下憧憬的「巴中之家」,僅供諸位學長參考。

但願我的理想不致變成「烏托邦」空想主義,但願我心中的「巴中之家」不是夢中的世外桃源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112月草於香江﹞